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,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,现将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(含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、个体工商户,下同)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
为促进中小微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,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,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
2月21日晚间,中国人民银行、银保监会、证监会发布公告称,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...
今天(3月1日)起至6月30日,我们迎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。
1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。2、企业所得税优惠留存备查资料。3、不征税收入相关证明资料。4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留存备查资料。